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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幅下放核准权限.
该办法规定,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包括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别的对外投资等。
而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等,仅需要在地方省级商务部门报批。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解释说,新的办法将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他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本报记者同时获悉,国家发改委一项有关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也已经完成,近期将上报国务院,该修订后的新内容,和商务部上述办法类似,预计将大幅下放对外项目审批权。
“比如需要发改委项目审批的额度可能比1亿美元要高。其余的都交由地方批准。”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对记者说。
国家发改委曾经于2004年9月下放过一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权。当时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限额为资源开发类3000万美元以上、大额用汇类1000万美元以上,分别提高了30倍和10倍。其余项目下放地方政府核准,有些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曲凤杰对本报解释,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太多,国家下放对外投资的各个相关审批权,有利于企业走出去,特别是能将国内过剩的产能转移出去,“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出口,化解一些国家对我国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也有利于国家收支平衡,实现经常项目开放过渡到资本项目开放。”
曲凤杰和一些专家近期正在做相关“十二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根据他们的结论,在目前经济未走出困境的情况下,加快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意义越来越大。
企业加快对外投资,有利于国家将外汇储备购买美国国债的债权投资变成实体投资,也有利于调整中国以及全球经济失衡。
目前,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对外投资的项目审批权。而对外投资的公司注册审批权,则在商务部门。
国家多个部门下放对外投资的审批权背后蕴含的意义深远。国家发改委一位人士指出,这样做能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在当前形势下对经济有利。
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发展较快。2008年,全国对外直接投资已经达到了521.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96.7%。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66亿美元,同比增长39.4%,新签合同额10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8%。今年1-2月份,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9.6亿美元,同比增长24.8%。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强调,目前扩大对外投资,在贸易顺差较大的情况下,更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拉动出口作用,增加企业国际竞争力等。“实践证明,对外投资合作为稳定外需、扩大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说。
不过,整体而言,我国境外投资仍处于初级阶段。比如2007年境外投资流量仅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2%,存量仅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0.6%。
据记者了解,商务部修改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发改委修改完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都属于今年对外投资工作的部分内容。
姚坚指出,下一步商务部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建设“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加强政府间沟通交流。并继续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更加积极稳妥地走出去。
国家发改委下一步也将积极研究鼓励和扶持企业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中国与重点国家投资合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与有关各国的合作机制。今年1月6日,国家发改委已经将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批权下放给地方。